“佛說四十二章經”說:“愛欲之人,猶如執炬,逆風而行,必有燒手之患。”又說:“財色於人,人之不捨,譬如刃有蜜,不足一餐之美,小兒舐之,則有割舌之患“而古人自勵的箴言中也有一句說道:”求名者,因好色欲而名必敗;求利者,因好色欲而必喪利;居家者,因好色欲而家棄必荒;為官者,因好色欲而官業必墮“讀之不禁令人引以為戒,而吾往昔之諸多親友,因犯邪淫而遭悲慘之報應者,亦屢見不鮮,茲贅述如下,以資證明因果不滅之法則:

(一)某(姑隱姓名),少年得志,因營商突獲暴利,不數年即成為暴發戶。在飽暖思淫欲的心態下,登報徵求女會計及女秘書,而且特別垂涎年輕貌美的女孩,其誘姦的方法是以高薪作餌或暗施迷藥,被其姦污者均敢怒不敢言,恐揚醜於報端。不久這位仁兄忽患絕症而暴斃,故鄉的鄉親父母皆謂“天譴”!

(二)某(姑隱姓名),因見鄰居有一遺孀貌美色妍,亡夫留下兩個幼子及偌大的家業。這位仁兄垂涎甚久,欲圖人財兩得,乃以花言巧語誘騙,並施下蒙藥強姦了該孀婦。事後,彼女無奈,只好委身屈就於他。之後,這位仁兄就開始吃喝嫖賭,不務正業。不到三年,就把偌大的家業蕩盡,且常拳打腳踢該婦及虐待其幼子,該婦因冤恨難消,羞見親友而自殺;其子卻幸賴善心人士予以收養,而這位仁兄某日於南下高雄時,在夜深人靜時,醉臥於公路旁,卻被一輛卡車從身上輾過,血肉模糊,慘不忍睹,除身份證外,面目全非,無一可辨認,也無法查出肇事者。於此可見因果報應之速,能不畏哉!

(三)吾故鄉有一劣紳,十多年前經營地下茶室,豔色遠播,日進斗金。其子頑劣,專結交一些狐群狗黨,十九歲時因幫派結怨,殺人而坐牢此時。其父又因涉嫌誘姦良家婦女及販賣人口之罪被捕坐牢,從此家業便一蹶不振。故知因果報應絲毫不爽。

(四)又吾嘗認識某(姑隱姓名),本是一位忠厚篤實的莊稼漢,只因服役時結交惡友,被誘到風化區嫖妓,此後即不能自拔。有人勸他戒掉此一惡習,以免有損陰德,他卻不以為然地大發謬論說:“我出錢,她出肉,這是一種金錢交易,怎麼可以說是損陰德呢”此君退伍後,因家業素豐,不數年間,竟結婚數次,也離婚數次,且均系女方主動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的,理由是“男方不能人道”。因男方在服役時,感染梅毒太深,無法痊癒,以致於幹綱不振,可見嫖妓也是損陰德的行為。

以上例舉數例,以證明因果不昧的道理。而今社會上,黃色電影,錄影帶,小說,淫具,春藥,地下茶室,酒家,舞廳,馬殺雞等色情場所比比皆是,其敗壞社會善良風氣甚劇,如稍一不慎,即易陷入其中而不自知,甚或無法自拔,而致身敗名裂,家破人亡。如此不但影響自己,更將禍延子孫,能不戒哉!

常犯邪淫者,依佛經記載,得下列苦報:

1常慮被殺,

2夫婦不睦,

3惡增善減,

4妻子孤寡,

5財產日耗,

6惡事被疑

7親友誹謗,

8廣結怨家,

9死入地獄,

10妻不貞良

故古人亦云:勸君莫借風流債,借得快來還得快,你要賴時他不賴。“筆者因年歲愈長愈了悟欲增長福慧,必須先斷除邪淫,否則縱有李白之才,石崇之富,如不斷除邪淫,勢必影響一生的榮枯禍福,結局總是非常淒慘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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