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 命 的 意 義

 生命不在長短,只要活得有意義。   

 十年、二十年----五十年,乃至一生庸庸碌碌、畏畏縮縮而活的人,不如一年、一月乃至一日而活得有意義的人,只要生命曾經綻放過光芒,這一生就已值得,生、死已無關緊要了。

 活到一百歲,和只活到三十歲、二十歲的人,根本上並沒有什麼差別。雖然,前者多活幾十年,後者則少活了幾十年;但,這只是人們觀念上的感覺與執著,對於體認得生命意義,清楚宇宙真諦的人,存在的長短已不覺得遺憾。    時間就是永恆,活到一百歲,和只活到二十歲,是一樣的;一年就是一萬年,萬年存在一年中。

人們以為離開了瞬息萬變的時間,別有永恆的存在,這是不對的,永恆是存在時間中,離開了無常的時間,就沒有永恆的存在。    

所以,只要你創造了永恆,將人生提昇到永恆的境界,那麼,生命的長短,又有什麼關係呢?    

只要活得有意義,生命就會接近有恆,不再只是短短的幾十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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